最高罰十萬!吉林省開始專項整治貨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
時間:2018/5/24 10:20:39來源:吉網作者:責編:李秀芝共:1055 字針對近期大貨車違法行為突出的情況,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從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貨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。
重點整治車輛
包括渣土工程運輸車、沙石料運輸車、混凝土攪拌車、?;愤\輸車等各中重型載貨汽車及掛車;
重點整治路段
是貨運流量集中的高速公路、國省干線,城市周邊道路,特別是國道102、201、202、203、302、303線,長吉北線、科鐵線扶余至松原段,以及全省排查出的268處事故多發(fā)點段等重點路段;
重點整治違法行為
包括超載、非法改裝拼裝、報廢車上路行駛、準駕車型不符、安全設施不全、逾期未年檢、故意遮擋污損號牌、不懸掛號牌、假牌套牌以及強超強會、夜間闖紅燈等。
全面整治
全省交警會同交通、安監(jiān)等部門深入貨運源頭地和目的地進行摸排檢查,與供貨方、使用方企業(yè)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,告知源頭地不得為車輛超載裝運,使用方不得與超載車主簽訂合同,貨運車輛發(fā)生死亡事故的倒查“兩地”責任,督促企業(yè)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。
同時對本地貨車及駕駛人數據進行集中篩查,對逾期未檢驗、逾期未報廢的車輛和記滿12分、逾期未審驗的駕駛人,集中開展告知提示督促辦理業(yè)務,清理源頭隱患。
車管所部門嚴格依法辦理注冊、注銷檢驗業(yè)務,嚴禁違規(guī)操作。要加大對安檢機構的監(jiān)督檢查力度,凡是發(fā)現為不符合標準規(guī)定的貨車出具檢驗合格報告的,要嚴格依法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見違必糾、糾違必處、處罰必嚴
對貨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照上限處罰,
對貨車非法改裝、拼裝的一律追查汽車改裝廠,對貨車超限超載的一律追查貨源地
對違法說情包庇的一律交由紀檢部門進行調查
對超載車輛要嚴格按照治超規(guī)定處置,處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,并記分;
對非法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,要予以收繳,強制報廢,對駕駛人處二千元罰款,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;
對屬于非法改裝車輛的,要暫扣車輛,責令恢復原狀,并處五百元罰款;
對于車輛識別代號與行駛證不一致的,視情分別按照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或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處理,要予以收繳,扣留機動車,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,并記12分。其中,對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的,并處15日以下拘留;
對?;愤\輸超載的,使用不符合標準車輛運輸危化品的,運輸危化品車輛未經批準進入限行區(qū)域的,未取得通行證運輸劇毒化學品的,依據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,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對車輛未懸掛危險化學品標志或者懸掛噴涂的標志不符合標準的,不配備押運人員的,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