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汽福田發(fā)布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
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
一、傳聞簡述
2016 年 5 月 24 日,福田汽車披露了《關于取得 100 輛福田歐輝氫燃料電池電動客車訂單的公告》(臨 2016-032 號公告)。
2016 年 5 月 25 日,某媒體刊載了一篇報道:《燃料電池車大單實為“回轉交易”》,其中描述“買方有車新能源與福田汽車氫燃料電池的供貨方億華通實為一方,這筆買賣可以說是一次“回轉交易”、該訂單有“特殊意義”、福田汽車在資本運作層面或許也另有故事”等。
二、澄清聲明
(一)有車公司與億華通“實為一方”不詳盡,交易是市場化的公平交易
經查詢北京市企業(yè)信用信息網并電話詢問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億華通”)的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張國強:有車(北京)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有車公司)的股東為北京水木華通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水木華通”)。張國強及億華通合計持有水木華通 33.16%的股份,為其第一大股東。水木華通還有另外 7 家其他股東合計持有66.84%的股份(其中第二大股東水木系基金合計持有 28.66%的股份),張國強及億華通不能實質性控制水木華通;而且,水木華通董事會成員共三人,僅有張國強一人為億華通派出董事,在董事會也不占多數(shù);張國強受股東委托,從熟悉業(yè)務和開展業(yè)務出發(fā),暫時代理水木華通法定代表人。綜上,張國強本人確認,其與億華通對有車公司及水木華通不實質控制。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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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本次 100 臺訂單交易的說明如下:
億華通是中國較大的專業(yè)提供氫能源燃料電池的供應商,目前其產品提供并占有全國大部分份額及市場。有車公司是 2014 年成立,專門進行新能源汽車租賃業(yè)務的公司,擁有成熟的市場客戶,現(xiàn)已有 200 多臺純電動車在運營。有車公司購買福田汽車的 100 臺氫燃料電池電動客車,主要是由于市場成本大幅降低,已經具備了商業(yè)化運營的條件。福田汽車與有車公司簽訂的、未來交付的 100 臺氫燃料電池客車,配裝的電池由億華通供應,本次交易完全是市場化的公平經營行為。
(二)100 輛訂單屬于公司日常經營事項
福田汽車 100 輛歐輝氫燃料電池電動客車訂單屬于公司日常經營事項。公司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氫能源客車產品的研發(fā),2008-2009 年,公司 3 輛氫燃料電池電動客車圓滿完成 2008年北京奧運會服務用車任務和為期一年的示范運行,并獲得好評。本次 100 臺客車訂單購買方為有車公司,合同真實有效。
(三)福田汽車與有車公司、億華通沒有股權關系及關聯(lián)關系
福田汽車從直接和間接上都不持有有車公司和億華通的股權。
福田汽車的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管也均不在有車公司和億華通任職,有車公司和億華通的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管也均不在福田汽車任職。因此雙方沒有關聯(lián)關系。
報道中所提到的“億華通控股股東張國強”,確實曾短期在福田汽車就職普通員工,后考上清華碩士,離開福田汽車。公司與張國強之間僅存在上述關系,沒有其他“淵源”。公司與億華通、有車公司之間的交易行為均為一般經營行為,不是關聯(lián)交易。
(四)福田汽車合法合規(guī)披露日常經營訂單、利潤分配及送轉方案
2016 年 5 月 12 日,公司《關于申萬菱信基金提議高送轉的公告》中,提出臨時提案的申萬菱信基金承諾,其旗下持有公司 3.15%的股份的資產管理計劃在 2015 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。經電話咨詢申萬菱信基金,其回答該部分股份沒有減持。
此次 100 輛訂單以及前期利潤分配、送轉臨時提案,福田汽車均按相關規(guī)定履行了合法合規(guī)的披露程序,均是公司的正常經營及決策行為,沒有配合定增股東套現(xiàn)的行為。
三、特別提示
綜上,在此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:“本公司發(fā)布的信息以公告為準,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,注意風險。”特此公告。
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