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00輛!東風股份簽下天津3.5T電動物流車訂單
8月10日,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發(fā)布關于控股子公司簽訂純電動物流車框架協(xié)議的公告。公告顯示,近日,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乙方”)與天津未來車驛汽車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甲方”)簽訂了《關于天津未來車驛科技有限公司采購 3.5T 純電動物流車框架協(xié)議》。
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今年以來純電動物流車訂單一覽
第一商用車網了解到,天津未來車驛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汽車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、租賃為一體的科技公司。經營范圍為新能源汽車、旅居車、商務車研發(fā)、設計、銷售、租賃、服務;倉儲(危險品除外);普通貨運;汽車配件銷售、維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該公司重視“互聯(lián)網+”的發(fā)展,結合公司的新能源汽車的優(yōu)勢,開創(chuàng)了天津同城微物流項目。該公司于2015年8月成立,2015年度實現營業(yè)收入4000余萬元。
(一)車型約定
甲方確定采購乙方生產的3.5T純電動物流車,型號EQ5032XXYACBEV1。
乙方負責向國家申報新能源汽車公告、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》、《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》,整車的匹配需滿足國家法規(guī)要求。
(二)交易數量
截止2016年12月30日前,甲方或甲方指定經銷商采購總量目標 3000臺,但不低于 2000 臺,并承諾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采購車輛的上牌;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9 日,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經銷商采購目標不低于 3000 臺。
(三)付款方式
甲方在下達書面訂單后 5 個工作日內,向乙方支付單臺車開票價格的30%作為預付款,余款在提車前付清。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經銷商開具增值稅發(fā)票。
(四)交付時間和方式
在甲方下達批量采購計劃,并在甲方指定經銷商交付定金后 45 天完成整車的生產。在乙方交付車輛前 45 天,甲方按要求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作為訂金,如因為甲方訂金不到位的原因而導致交車延遲,乙方不承擔責任。車輛由甲方自提。
(五) 雙方其他約定
國家補貼按照 2016 年國家標準由乙方向國家申請,屬乙方所有,甲方提供國家補貼申報所需的資料(行駛證、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的復印件或者掃描件,必要時還需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和完稅證明),如因甲方原因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不能向乙方提供相關申請國補的資料,造成乙方不能申請國補,損失由甲方承擔。地方補貼由甲方申請,屬甲方所有;如地方補貼直接補貼至乙方,則乙方應在收到每批次地方政府補貼后的 20 個工作日內返還至甲方。如地補補貼到乙方其他單位,由乙方協(xié)調將地方補貼返還至甲方。
(六) 本協(xié)議的生效條件、履約期限
本協(xié)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,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29 日止。
(七)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表示,此次協(xié)議的簽署及履行,將對公司新能源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。但由于本協(xié)議為雙方自愿簽署的框架協(xié)議,對公司經營業(yè)績的影響有待持續(xù)觀察。
附件: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簽訂純電動物流車框架協(xié)議的公告